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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罰款及遺失賠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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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罰款   |   遺失賠償

逾期罰款及遺失賠償

逾期罰款

2024-12-09 11:32:26
  1. 借閱書刊資料逾期歸還,圖書館催還三次,仍不歸還,則暫停借閱權利;再次催還,仍不歸還,除停止借閱權利外並需負擔圖書遺失賠償責任。
  2. 書刊逾期,依本院收費標準,每個工作天罰款新台幣5元整。

遺失賠償

2025-05-06 11:19:01

借用之圖書,不得圈點、評註,如有遺失或損壞情事,借書人需負責賠償。情節重大者,送請決策委員會專案處理。賠償方式如下:

  1.  圖書資料以借閱者自行購置相同版本之資料賠償為原則。
  2. 無法購得相同版本之資料時,賠償原圖書資料5倍價格方式處理。外文圖書匯率以辦理遺失賠償之當日匯率折算為準。
  3. 絕版書、珍善本書、1950年以前出版、無購價之圖書或為套書之一部分且無法單本購置時,其賠償方式及金額送請決策委員會專案處理。
  4. 上述賠償,依「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表」另收取處理費。
  5. 確定遺失、毀損之日起15日內應完成賠償手續,否則除賠償該資料外,本館得暫停其借閱權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