研究小間使用辦法
一、申請資格
凡本院同仁均可依本規則申請借用研究室。
二、申請時間
星期一至星期五: 8:30-17:00。
12:00-13:30不受理申請。
三、開放時間
星期一至星期五: 08:30-16:45;週末及例假日不開放。
四、申請方式
(一)、請填妥申請表格於人文社會科學聯合圖書館(以下簡稱本館)參考諮詢
櫃檯辦理。
(二)、申請表:
1. 至本館二樓詢問台索取
2. 本館網頁下載
申請表(短期)
申請表(長期)
五、辦理方式
(一)、申請使用研究室由本館統一辦理,申請者應憑院內證件(服務證或閱覽
證)親自辦理, 一次以一間為限。依申請時間先後次序排定分配,借用
人須按本館分配之研究室親自使用。
(二)、研究室共16間,8間供長期使用、8間供短期使用。
1. 長期借用:
申請資格:本館五所研究人員、訪問學人(員)及博士培育人才。
使用期限:以六個月為限。
核准方式:依申請優先順序核配,將以電子郵件或紙本通知。
2. 短期借用:
申請日期:欲使用日期前三天開始申請(續借則須使用到期當天
才可申請續借)。
申請資格:院內同仁。(含研究人員、行政人員、訪問學人(員)、
研究助理等)
使用期限:二週,借用期滿若無人申請時,得申請繼續使用。
核准方式:依申請優先順序核配,將以電子郵件或紙本通知。
六、借用規約
(一)、使用注意事項
- 借用期間不可交換或轉讓,亦不可轉借他人使用。
- 每週必須到館三天,以每次到本館櫃檯簽到及簽退記錄為憑,每次借期使用天數應達該次借期三分之二以 上,違者本館得停止期借用權三個月。若有特殊原因而先向本館聲明者,不在此限。
- 借用人於借用期限開始五日內應至二樓本館櫃檯領取鑰匙,超過期限未領取鑰匙,本館得取消其借用時段。
- 借用人應於期滿後次一工作日中午十二時前,先會同館員現場檢視清點研究小間內之設備,並將私人物品移出,再至本館櫃檯辦理歸還。若有損毀,借用人除應負賠償責任外,本館並得停止其研究小間借用權三個月。
- 超過借用期限未遷出者,本館得逕行將該室物件取出,且不負保管責任,並停止 其研究小間借用權六個月。
- 使用人每日使用完畢後應關閉門窗及電源。
(二)、持用鑰匙注意事項:借用人憑證向本館櫃檯領用鑰匙,於借用期間,
借用人需負保管鑰匙之責。
- 借用人不得自行換鎖,亦不得複製鑰匙或轉借他人使用,違者永久終止其使用權。
- 借用人如遺失鑰匙,須全額負擔換鎖之費用。
(三)、借用人利用本館之書刊規則
- 借用人得使用本館之一般圖書,但須辦理借書手續始得攜入研究小間。
- 本館不可影印之特藏資料,調閱後不可攜入研究小間。
- 期刊及參考書請就原處參閱,勿攜入研究小間內。
七、其他注意事項
(一)、借用人不得在研究小間從事非研究性質之活動。
(二)、使用研究小間時,必須保持安靜,注意環境清潔,不得有吸煙、飲食及
其他不當行為,並不得任意破壞室內配置。違者本館得立即停止借用權
六個月。
(三)、存放於研究小間內之私人物品如有遺失,本館概不負賠償責任。
(四)、借用期間本館人員得逕行入內從事檢查維護之工作,借用人不得拒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