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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罰款及遺失賠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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逾期罰款及遺失賠償

逾期罰款

2025-09-09 09:18:56

借閱圖書資料須於規定期限內歸還,如有逾期,除暫停其借閱權利,並逾期罰款處理。
 

  1. 圖書逾期未歸還且超過寬限期15日者,依「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表」,每冊(件)每逾期1日罰款NT$ 5元整,並自逾期之首日開始計算,至還書之日止。
  2. 本館逾期歸還通知3次,仍不歸還者,暫停其借閱權利。待歸還圖書資料及繳清罰款後,即恢復借閱權利。
  3. 被其他讀者預約之圖書,經催還通知後無寬限期,每冊(件)每逾期1日罰款NT$ 5元整,並自逾期之首日開始計算,至還書之日止

遺失賠償

2025-08-11 14:49:46

借用之圖書,不得圈點、評註,如有遺失或損壞情事,借書人需負責賠償。情節重大者,送請決策委員會專案處理。賠償方式如下:

  1.  圖書資料以借閱者自行購置相同版本之資料賠償為原則。
  2.  無法購得相同版本之資料時,賠償原圖書資料5倍價格方式處理。外文圖書匯率以辦理遺失賠償之當日匯率折算為準。
  3.  絕版書、珍善本書、1950年以前出版、無購價之圖書或為套書之一部分且無法單本購置時,其賠償方式及金額送請決策委員會專案處理。
  4. 上述賠償,依「中央研究院各所圖書館統一服務收費標準表」另收取處理費。
  5. 確定遺失、毀損之日起15日內應完成賠償手續,否則除賠償該資料外,本館得暫停其借閱權利。